这里有一篇《抢劫君子兰》文章,几乎是杜撰出来的笑话。这些奇闻似乎东北比较多,比如养蚂蚁发财的事情,稍微有一点理性的的话,这些事怎么能发生呢?
“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用公款购买君子兰,领导干部养殖君子兰只准观赏,不准出售;在职职工和共产党员,不得从事君子兰的倒买倒卖活动。”
1985年长春市政府《关于君子兰市场管理的补充规定》中说。
1984年夏,长春一家报纸上刊发了一则公安干警庆功的消息:他们刚刚破获了一起重大抢劫案,四名歹徒全副武装,抢劫的目标却是一盆小小的花卉——君子兰。
其时,长春人大炒君子兰,价格狂涨,最高时20万元一株。有人找到花卉养殖者郭凤仪,提出拿皇冠轿车换他的一盆君子兰,未能如愿。
长春市政府提出发展“君子兰产业”。
君子兰一度取代了烟酒,成为行贿之物。
直到1985年夏,《吉林日报》《人民日报》相继发文给君子兰热泼冷水。
君子兰价格狂跌,从五万跌到三万、两万,最后跌到两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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