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公安局的微博公告称,杨某下载VPN翻墙,“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给与行政警告并出发500援罚款的处罚”。《环球时报》主编胡锡进反对将翻墙了解信息定性为违法并罚款,认为“防火墙存在有其现实必要性”,“非法的帽子不能乱扣。”
汉滨公安对杨某的处罚有法律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不使用国家规定的信道出口进行国际联网,公安机关可以警告违反规定的人,最高罚款一万五千元,没收所得。
在众多的“翻墙”者中,有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华春莹、赵立坚和胡锡进本人,也有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官方媒体。华春莹的推特账号下面总有一些人回复,“华姐,我翻墙来看你了”,“华姐,我翻墙了,要去自首吗?”
胡锡进似乎有两个以上的推特账号,其中一个中文推最后更新2019年6月14日停止。英文推特号还一直再更新。胡锡进的推特下面本来没有这么多的问候,因为最近的言论,也开始有类似的回复了。其中有一个回复说,“我是汉滨公安,胡锡进把罚款交一下。你违不违法我说了算。”
也确实是这样的,翻墙是否违法由公安的执法人员说了算。公安局执法虽然有法律依据,但是一直来“选择性”处理翻墙,这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金灿荣主张“应该开放防火墙”,他说,中国应该有“自信”,让青年人上脸书、推特,让有水平有觉悟的年轻人,去“碾压西方”,最后“迫使西方开始建墙”。金灿荣也有一个推特号,不过更新没有华春莹和胡锡进的那样频繁。
有一句方言俚语,叫做“和尚、和尚,轮到自己的头上”。大概的意思是作茧自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之类的意思。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的暂行规定,其实还不算法律,只是一个政策和规定。因为,法律由人大和政协立法通过,而条例、规定等由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根据宪法和法律做出的。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本身违反了宪法和法律中公民言论和通信自由的条款,应该废除。翻墙最多只能算是违反政府的政策和规定,还没有到“违法”的地步,所以胡锡进说“违法”的帽子不能乱扣,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正确的。
胡锡进删除了发表在《胡锡进观察》的帖子,可见他又说错话了。外交部发言人说胡锡进有言论自由,事实似乎并不如此。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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