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非天子,不制度,不考文。简化汉字和汉字规范以国家法规的形式颁布,除了执行还真的没有别的办法。汉字规范除了字源学上正确合理,还应该照顾到政治、社会和经济因素,简化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行,并使用了半个多世纪,有一些字如果不“将错就错”的作为规范汉字使用,似乎造成更大的混乱。
汉语拼音化来源于传教士和基督教在中国的扩张,《圣经》的翻译和传教士传教使得各地方言的拉丁化初具规模,只不过后来中断了。我们似乎完全可以理解有些语言学家提出汉语拉丁化主张;拉丁化与拼音化不是一回事,“走世界文字的共同方向——拼音文字”的主张并不完全错,汉语很早就实现了拼音化,形声字占汉字的绝大部分,是用另一种方式实现语言拼音化的例子。
简化字则来源于工人和农民运动,因为工人和农民大多文盲或半文盲,识字不多,白字代替,所以简化字受欢迎;但是我们注意到,比简化字给国人造成更大影响的是白话文运动,白话文运动曾经受到很大的阻力,但是结果是大势所趋,白话代替了古文,共和代替帝制;简化字推行的时候受到的阻力不大,因为无产阶级专政取代了共和在前,所有的阻力都已经扫荡干净了。
对待繁简字,国家公文,法律文书,和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严格使用国家规范汉字;学术著作,艺术创作和民间交流不做约束。繁简字并用已经成为被大众接受的现实。(北大中文论坛回复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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