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被认为有“超国民”待遇。
这个《知乎》帖子,比较详细的罗列了超国民待遇的条款。尤其要指出的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跟中国户籍管理制度所给予中国人的“国民待遇”差距太大。
给外国人的待遇,至少要给国人同等待遇,更不用说国人优先待遇。
比如第十七条规定,配有子女或者直系亲属投靠,北京、上海等城市的亲属投靠规定,要求远比外国人严格。
“外地人”的居住工作年限根本就不给予考虑,在北京工作生活几十年,也不能获得该地户口,并纳入常住人口管理体系。不能享受同等的服务,而是作为“低端人口”被驱离。
这个《知乎》帖子,比较详细的罗列了超国民待遇的条款。尤其要指出的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跟中国户籍管理制度所给予中国人的“国民待遇”差距太大。
给外国人的待遇,至少要给国人同等待遇,更不用说国人优先待遇。
比如第十七条规定,配有子女或者直系亲属投靠,北京、上海等城市的亲属投靠规定,要求远比外国人严格。
“外地人”的居住工作年限根本就不给予考虑,在北京工作生活几十年,也不能获得该地户口,并纳入常住人口管理体系。不能享受同等的服务,而是作为“低端人口”被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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