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2日星期五

老子的归宿问题

今天读《庄子·养生主》,“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这里的老聃一般认为是李耳,也就是写《道德经》的老子。而秦失(佚)则被人为是秦国人,老聃生前好友。那么,老子是死在秦国。

但是《史记》却记载,“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彊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

很多人根据《史记》这一条记载,演绎出老子骑着青牛,西出函谷关,教化西戎去了。

老子到底是死在秦国,还是西出函谷,莫知所终?

2010年3月9日星期二

英国的劳改制度

我今天看到英国罪犯是怎么进行劳改的了。

去超市的路上,有一段路两旁长满灌木、杂草和树木,从去年冬天开始就有人在那里清理。直到今天我才注意到他们穿的黄颜色服装上面写着Community Payback,就是“社区偿还”。那几个青年人长得很英俊,剃着光头,但是透出一股桀骜不驯的气质,让人感觉不是安分守己的那种人。一个工头站在那里看他们吊儿郎当的砍树。于是我意识到他们是罪犯,正在进行劳动改造。

法院根据罪行判决这些人40-300个小时的劳动改造,当然不付给工资。他们在家里过正常人的生活,不过有各种各样的限制,比如不得跟超过五个人一起出现在特定的区域,等等。

英国的这种制度,在我的脑子里检索到的一个词就是“画地为牢”。周文王和周武王行王道,周朝领地画地为牢。在学校读书的时候,老师解释说,“画地为牢”就是在地上画一个圈子,让犯人站在圈子里,犯人也不逃走。周朝的犯人不是很愚蠢吗?然后,就联想到孙悟空用金箍棒给唐僧画的那个圈子,妖怪进去不那个圈子,尽管唐僧可以出来,但是为了自己的安全他不愿意出来。

现在,我很能理解周朝犯人不逃走的原因了。他们其实不需要整天站在一个圈子里,画地为牢其实是划定一个区域,他们其实跟现在的英国人一样,在家里过着正常人的生活,只不过有一些限制罢了。

好多人呼吁中国废除劳改制度,何不借鉴英国的做法,让中国的劳改制度更加人性化?

2010年3月8日星期一

冯正虎享受部长级安保待遇

冯正虎回国,从贵宾通道出浦东机场,警车开道,国宾或元首级待遇。自从他回国后,他所在的小区安装了监视录像探头,进出小区须要办登记手续。


冯正虎说他享受“部长”级安保待遇,家门口看守人员轮流换班,每班四、五人。其成员组成:街道综治办1人、派出所的社保人员2人、派出所民警1人、区国保警察1人(有时缺席)。有时情况特别,还要加强兵力。


但是,冯正虎说他并不在意这么高级的安保待遇。一不不需要付警备费,二不妨碍他进出自由。只是他的访客有时可能比较麻烦。不过他说如果你去拜访上海市市长俞正声,估计也有这么麻烦。

以死保店

以死保店,拆者必亡,与店共存!

2010年3月6日星期六

《约翰兄弟》

《国民革命歌》原来是欧洲的一首儿歌,各国都曾流行过,有不同版本,英国版本是《约翰兄弟》:

Are you sleeping,
Are you sleeping?
Brother John,
Brother John?
Morning bells are ringing,
Morning bells are ringing ,
Ding, Ding, Dong, Ding, Ding, Dong.

西风东渐后,私塾书院等改为洋学堂,才有了这些西洋名堂。于是《Brother John》就变成了《两只老虎》:

两只老虎,
两只老虎,
跑得快,
跑得快,
一只没有眼睛,
一只没有尾巴,
真奇怪!
真奇怪!

等到国民革命开始,它又变成了《国民革命歌》:

打倒列强
打倒列强
除军阀
除军阀
国民革命成功
国民革命成功
齐欢唱
齐欢唱

芝麻油,白菜心,要吃豆角抽筋筋

《东方红》这首歌的曲调原是晋西北民歌《芝麻油》:“芝麻油,白菜心,要吃豆角抽筋筋,三天不见想死个人,呼儿咳吆,哎呀我的三哥哥”。

后在1938年,诗人安波按这个小调,填上了新词。名曰《骑白马》:

骑白马,跑沙滩,你没有婆姨呀我没汉,咱俩捆成一嘟噜蒜,呼儿嗨哟,土里生来土里烂。
骑白马,挎洋刀,三哥哥吃了八路军的粮,有心回家看姑娘,呼儿嗨哟,打日本也顾不上。
三八枪,没盖盖,八路军当兵的没太太,待到那打下榆林城,呼儿嗨哟,一人一个女学生。

流传的《骑白马》还有另一个版本:
骑白马,挎洋枪。 三哥哥吃了个八路军粮。有心回家眊姑娘,打日本就顾不上。
荞麦皮,落在地。 娶的个老婆不如妹妹你, 把她卖了个活人情, 咱们二人打伙计。
煤油灯,不接风, 香油炒的个白菜心, 红豆角角抽了筋,小妹子你坏了心。
骑红马,跑沙滩, 你没老婆我没汉, 咱二人好比一个瓣瓣蒜,亲的哥哥离不转。

然后就是跟我们熟悉的版本相似的版本,一说是陕西民歌手李有源,一说是作曲家刘炽:

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他为人民谋生存,呼儿咳吆,他是人民大救星。
山川秀、天地平,毛主席领导陕甘宁,迎接移民开山林,呼儿咳吆,咱们边区满地红。
三山低、五岳高,毛主席治国有功劳,边区办得呱呱叫,呼儿咳吆,老百姓颂唐尧。
边区红、边区红,边区地方没穷人,有了穷人就移民,呼儿咳吆,挖断穷根翻了身。

最后是为全国人民传唱的版本:
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他为人民谋幸福,呼儿咳呀,他是人民的大救星。
毛主席,爱人民,他是我们的带路人。为了建设新中国,呼儿咳呀,领导我们向前进。
共产党,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哪里有了共产党,呼儿咳呀,哪里人民得解放。

号外:北京一普通市民提请参选下届国家主席

号外:北京一普通市民提请参选下届国家主席: "北京一普通市民陈先生通过特快专递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送去了“参加竞选下届国家主席”的自荐书。"

我还真的没有认真研究过宪法,以为那是狗屁东西,废纸一张,用来搽屁股也不配。但是,现在很多人对这狗屁宪法认真起来了,冯正虎就是一个,他很认真在主张“护宪维权”。

今天,Buzz上有人讨论宪法,有研究宪法的兄弟姐妹么?。我不惊奇,大家引用到渐渐著名起来的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是读到这一条,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满45周岁可以竞选国家主席。”我似乎读到天书,以为是什么科幻小说,空想社会主义乌托邦条款。
上网搜索这一条,确实也有很多人小心翼翼的提问,中国人是否能竞选国家主席,其提问小心的程度,东张西望的样子,似乎在担心随时被人笑话,被看作脑残、脑子进水、哪根经搭错了、精神不正常、神经病、精神病。说真的,搜到新京报的这个号外新闻(2009年的旧闻!),心里还真的很不以为然,这篇号外文章,大多数回帖也都是“瞎扯蛋”!

但是,宪法明明白白写着: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如果,陈先生的做法“瞎扯蛋”,那么这立国之本的宪法就是“瞎扯蛋”,整个国家制度就是“瞎扯蛋”,中国花人民共和国就是一个瞎扯蛋的国家,乃至中国五十六个民族在内的13亿中国人就是蛋蛋。

但是,具体怎么操作,或者说可操作性问题。人不能一步登天,一下子竞选国家主席,不现实,也就是我对陈先生的做法感到不以为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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