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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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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非马说”与“中国人不是人”

我在布头(我女儿的名字)的言行里发现了“白马不是马”的著名哲学论断的最普遍的应用。她根据图案和颜色给所有的裙子命名,比如冰激凌裙子,心裙子,苹果裙子,如果没有图案,就根据颜色,比如粉红裙子。图案的优先级比较高。我跟她说,把裙子穿起来,她就说,不是裙子,是冰激凌裙子。我就说,冰激凌裙子就是裙子,她坚持说,不是,冰激凌裙子是冰激淋的裙子,不是裙子。并且在冰激淋三个字上加重音。 妻子跟我说,格拉斯哥的自来水是免费的。免费水其实不免费,因为水费包括在税收里面了,因而用多用少一个价钱,就好像有人去吃自助餐,一样的钱,肚子大、胃口好、堆叠沙拉的技术高的当然比较有利。如此说来,水费包括在税收里,等于免费了,放心用。但是热水就不免费了,在这种条件下,热水不是水,这个热是需要耗电的,耗电是要花钱的。 第一次看到BBC新闻报道说,英国的罪犯要求改善人权待遇,就觉得有点吃惊了。跟犯罪的人讲人权?难道犯罪的人也是人了?好像几个世纪以前,基督教会曾经争论黑人是否亚当的子孙,英国议会和美国奴隶主们也为此争论不休;中国政府一直在改善中国人的人权,并且根据中国的国情改变中国人的人权,那么中国人是不是人?真的有没有所谓“普世”价值? 不要干涉别国内政,我们振振有词的说。但是,如果花裙子不是裙子,难道别国内政就是政治? 难道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不是真理么?我们不是每天都在运用这条真理么?,即使连两岁半的儿童也知道并且运用自如,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套用唐宋八大家的散文结尾,“古人不予欺也!”

姜饼小人

据说,赖昌星在新浪开围脖,第一条只有四个字:在温哥华。下一条也是四个字:来抓我啊! 那个神气,太象姜饼小人了。一只刚烤好的姜饼小人为了避免被吃的命运,从烤箱里逃出来,一路狂奔,躲过了老爷爷老奶奶,猪,牛,马,最后在过河时,被狡猾的狐狸欺骗还是被吃掉了。 我经常看到这里的小孩子互相追逐,逃在前面的停下来,大拇指按住一半鼻孔,拉长了调子说: "Na, na, na, na, You can't catch me, I'm the gingerbread man.” 狂妄的赖昌星,最后会不会被狡猾的狐狸吃掉?

缠足的起源

这不是历史考证,而是关于Norman Pitman的故事, 缠足是如何开始的(How Footbinding Started). Pitman将女人缠小脚的起源跟纣王宠妲己的历史融合在一起。当妲己的父亲苏护送她入宫,住在客栈里,狐狸精跟妲己交换了灵魂,狐狸精进入妲己的身体,而妲己的灵魂则进入狐狸的身体,并且隐身跟随。当狐狸精进入妲己的身体,妲己的双脚突然缩小了,并成了狐狸爪子的形状,开始狐狸精觉得有点不爽,但是因为穿着鞋子没有人看到,它就懒得自找麻烦把狐狸脚重新变回人脚。 So Fox Sprite caused his own spirit to enter the girl's body, and no one could have told by her outward appearance that any change had taken place. The beautiful girl was now in reality the sly Fox Sprite, but in one way only did she look like a fox. When the fox-spirit entered her body, her feet suddenly shrivelled up and became very similar in shape and size to the feet of the animal who had her in his power. When the fox noticed this, at first he was somewhat annoyed, but, feeling that no one else would know, he did not take the trouble to change the fox feet back to human form. 然后,妲己入宫,成功的完成了女娲神交代的使命,推翻了暴君纣王。同时,由于她得宠,狐狸小脚的秘密也就传开了。宫女们不管美丑,都开始想方设法给自己的脚“整容”,形状和尺寸上看起来象狐狸脚。然后从宫里传到民间,女人缠小脚的传统就这样开始了。 纣王死后,因为妲己太可爱了,没有人忍心杀她。最后一个白发老头,蒙了眼睛,拿剑刺进妲己...

永乐大钟

读一本中国的神奇故事书,A CHINESE WONDER BOOK,由NORMAN HINSDALE PITMAN编写,出版于1911年。 第二篇讲北京永乐大钟(The Great Bell)的故事。那个工匠叫关羽(Kwan-yu),她的女儿叫可爱(Ko-ai)。 工匠关羽两次都失败了,如果第三次还失败,就得杀头了。 当可爱坐在窗口为父亲的生命担忧时,一只小鸟停在她肩膀上,悄悄的告诉她去问一个白发老人。那个老人告诉她,她父亲在干一件注定要失败的事情,因为金和银、铜和铁不可能混铸成大钟的,唯一的可能是混和少女的血血肉。 "Nothing could be plainer than the reason of your father's failure, for when a man seeks to do the impossible, he can expect Fate to give him no other answer. Gold cannot unite with silver, nor brass with iron, unless the blood of a maiden is mingled with the molten metals, but the girl who gives up her life to bring about the fusion must be pure and good." 于是,第三次铸造典礼,偷偷的站在熔炉旁边,永乐皇帝示意开始,她就跳进了熔炉里。 永乐大钟就这样铸成了。 这个故事让人联想起干将和莫邪宝剑的铸造过程。

醉花阴

秋走又东风,夕霞青烟过龙头,玉龙断回头。 春风迎白雪,滴滴思念,恩仇良心透。 独饮一杯三十后,无泪挂飘袖。 春好道秋后,银发竖起,花比人还瘦。 (Tiger han)

当你读到这些法律条文的时候感到吃惊么?

1、户口登记条例是我国现行位阶最高唯一的生效户口法律,该法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户口登记条例没有规定何为常住地,按照行诉法规定可以参照民法的规定。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最高法院民法意见第一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国家统计局采用国际通行常住人口标准,是在某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按照上述规定,公民在京连续居住半年或一年以上,就应当迁移户口至其在北京的经常居住地。 2、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应当在其(父母或亲属或抚养人)经常居住地进行出生户口登记。故符合上述条件在京出生的婴儿应当就地办理出生户口登记。 3、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全国是统一的居民户口,没有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故应取消本市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别,统一为居民户口。 4、北京市现在执行的户口管理所谓法律依据,主要是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和公安部门自己制定的“土政策”,要求迁户口入京必须符合三个投靠(父母、子女、配偶之间的相互投靠);婴儿出生要在其父母户籍地登记户口;户口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两种类型。因这些“政策”都与户口专门法律相抵触,按照立法法等规定,应当执行上位的户口登记条例。 5、法定中国的公民和居民身份证明只有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两种,暂住证和工作居住证是北京市专门针对外地户口北京居民制定的特殊的公民和居民身份证明,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也使公民身份证明复杂化和杂乱化,给非京户口常住人口制造了无数麻烦,如经常得回原户口登记地办理和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特区边境通行证、结婚登记和婴儿出生户口登记、甚至死亡登记,浪费大量费用和时间,选民登记也得到户口原籍开具选民证明,事实上剥夺了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借口户口不在北京,对外地户口常住居民在(子女)上学、就业、社会保障方面实行不平等待遇,虽然2009年以来名义上不强制办理暂住证,但外地户口居民办驾照、买房、买车、办公司等,仍然要求出示暂住证,限制或剥夺外地户口常住居民的多种公民权利,除违反户口登记条例外,还全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义务)教育法、劳动法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来源: 梁波的博客